七、学术规矩
许先生擅改爱因斯坦引文已出乎意料,爱因斯坦一文三译的始末更动摇了我对《爱因斯坦文集》学术质量的信任。如果在《爱因斯坦文集》1976年初版注解中如实说明译文的形成,如果1983年再版前言或后记及注解中如实说明译文的修订,如果1998从善如流正确修订译文并发文告知读者;整个事情会简单、有效、并且负责任。这些可能做到,但是许先生没有做到。许先生晚年(2008年)文章“与席泽宗先生商榷”又添类似的败笔,我已不再奇怪。教条至上,其它就不重要、甚至不存在了。
无意中遭遇许先生“与席泽宗先生商榷”[1]一文,注意到文章也涉及爱因斯坦那段译文。席泽宗先生1983年~1988年间任自然科学史所长,大学读天文学,后从事中国天文学史研究,著述甚丰[2],2007年第85472号小行星以他的名字命名。席先生也曾在《科学通报》作编辑,其间发表“从中国历史文献的记录来讨论超新星的爆发与射电源的关系”(《天文学报》1954.2),“我国历史上的新星记录与射电源的关系”(《科学通报》1955.1),“古新星新表”(《天文学报》1955.2)等重要研究。同一时期许先生在同一部门,不同的是他作党的领导,负责出版审查,写作为政治宣传文章。
许先生“商榷”一文援引席先生“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的中译及其意义”文中爱因斯坦致斯威策的中译文,并注解说明,“席文引用的是1976年《爱因斯坦文集》第一卷第一版的译文,最后一句译错了,这里改用2005年的译文”。怎么能在批评文章中随意调换援引文字,许先生没有想到这是不可以的么?
我于是找到席泽宗先生“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的中译及其意义” [3]一文查证,其中爱因斯坦的那段译文如下,“在我看来,中国的先贤们没有迈出这两步是没有什么可惊奇的。令人惊奇的倒是,这些发现竟然被做出来了”,这分明不是许先生1976年的第一译文“……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〔在中国〕全都做出来了”,与许先生第二译文“……要是这些发现果然都做出了,那倒是令人惊奇的事”和第三译文“……作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”也不同。那么,许先生注解所言不实,而是自己制作的事态。既无自律、又无对事实、对他人精神劳动的基本尊重,差不多是恶作剧了。
有意还是无意?毋宁信为无意吧,—老大哥的心态,以致无意于学术研究中不可触犯的禁忌。这是发生于2008年的事情,许先生八十八岁高龄,文章发表于那一年10月。席先生没有作答,于同年12月27日去世,八十一岁。
后话
就个人而言,与许先生的相遇早成过去,不足为记。在许先生身后与他的不期而遇,作为历史和时代的见证,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,是为记。
2013年5月1日
[1] 《科学文化评论》第五卷第6期(2008)第92-101页。